这一巨变,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西藏成功实践的见证,更深刻诠释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中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既符合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又契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了坚强保障。
历史必然:在西藏生根发芽
理解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必须放在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坐标系中审视。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为西藏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1959年,西藏爆发了反对封建农奴制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第一次真正成为土地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开启了西藏走向现代化的历史新纪元。此后,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正式实施。这一制度,既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权利,又赋予了西藏自主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实现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从全球范围看,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始终是一个复杂课题。苏联曾推行“民族自决权”,最终导致国家解体;一些西方国家采取“大熔炉”“多元文化主义”等政策,种族、民族矛盾却愈演愈烈。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则走出了一条独特路径:它不是简单的“高度自治”,而是在保持国家统一前提下的区域自治;不是单一民族的“自我治理”,而是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民主自治。
在西藏,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90%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0%以上,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本质。这种制度设计,既尊重了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和权利,又保障了国家整体利益与西藏局部利益的协调统一,为西藏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发展奇迹:实现历史性跨越
60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下,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保障下,西藏自治区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
经济总量的跃升见证了西藏的发展速度。2024年,西藏自治区生产总值达2765亿元人民币,是1965年的155倍。这种跨越式发展不仅体现在数字上,更体现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上。昔日的西藏,经济以传统农牧业为主,工业几乎一片空白。如今,现代工业从无到有,形成了清洁能源、特色旅游、高原生物、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体系。建成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电网联网工程,电力供应覆盖所有县城和乡镇;青藏铁路、拉林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建成通车,架起了西藏与内地联系的“黄金通道”。阿里昆莎机场的藏族机长扎西顿珠说:“我的祖父一辈子没有走出过雪山,现在我一天就能飞越喜马拉雅。”2024年,西藏接待国内外游客超6389万人次,旅游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民生改善的成果温暖着每一个西藏人的心。60年前,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如今已建立起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体系,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86%;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均预期寿命从和平解放初期的35.5岁提高到2024年的72.5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7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
文化保护与发展成就斐然。60年来,中国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投入巨资修缮布达拉宫、大昭寺、扎什伦布寺等重要文化遗产,将藏语言文字纳入保护工程。如今,藏语言文字在教育、司法、新闻出版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唐卡、藏戏、藏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西藏是“活态文化保护的典范”。布达拉宫古籍数字化工程让千年文献“云上永生”,藏戏、格萨尔史诗走进中小学课堂。各族人民享有充分的文化权利,既守护着自己的文化根脉,又积极吸收借鉴其他文化的优秀成果,形成了多元文化共生共荣的生动局面。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西藏作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其生态环境状况不仅关系到当地人民的生存发展,更影响着亚洲乃至全球的生态安全。60年来,西藏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总面积超全区面积的三分之一,超过一半的区域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如今的西藏,依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森林覆盖率从和平解放初期的不足1%提高到12.31%,藏羚羊、雪豹等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西藏的生态保护实践,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彰显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制度保障:优越性与生命力
西藏自治区60年的发展成就,不是偶然的历史巧合,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更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成功实践的有力证明。这一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西藏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关键在于它既坚持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原则,又充分考虑了西藏的历史文化、民族特点和发展实际,做到了统一和自治有机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有机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和当家作主地位。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各族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等渠道,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事务管理。各民族共同致力于经济社会建设,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形成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亲密关系。这种民族关系,为西藏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中央政府对西藏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60年来,中央财政对西藏累计投入2.6万亿元,全国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开展以来,先后11批、1.4万余名干部人才进藏工作,累计投入援藏资金643亿元,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这种“跨区域协同治理”,破解了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困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兼顾了西藏的文化传承与现代化发展。在该制度下,西藏各族人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传统优秀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同时又能积极融入现代文明发展潮流。西藏的发展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否定,而是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发展旅游业时,注重将传统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既让游客领略到藏文化的独特魅力,又通过旅游收入反哺文化保护;在发展教育时,既教授藏语言文字,又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让西藏青少年既扎根民族文化土壤,又具备融入现代社会的能力。现在的西藏,拉萨八廓街的转经道与5G基站并存,智能手机上的“藏汉双语AI助手”让老阿妈能视频连线海外子孙。这种发展模式,避免了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失根的困境,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和谐共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了西藏的稳定与安全,为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有效维护了国家统一。同时,通过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了维护和谐稳定的强大合力。如今的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中国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面向未来:书写新西藏发展新篇章
60年的辉煌成就已载入史册,新的发展征程正在脚下延伸。
当前,西藏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任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强依靠。西藏60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保西藏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凝聚起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西藏建设。在西藏,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看着北斗星走不会迷路,跟着共产党走会幸福。”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准确完整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党的领导贯穿西藏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为西藏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西藏高质量发展。60年来,西藏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发展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由于历史、自然等方面的原因,西藏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要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既要“输血”更要“造血”,帮助西藏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西藏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关乎千秋大计、惠及天下苍生,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让高原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财富,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创造生态红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有一句藏族谚语说得好:“村子团结力量大,家庭团结幸福多。”民族团结是西藏发展进步的生命线,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要义。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密切交流、深度交融,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认同和文化认同,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水平,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王宏晓 北方民族大学副校长,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院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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