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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平、包容、友好的生育支持导向——访全国政协委员贺丹

2023-03-08 16:12:00 【关闭】 【打印】

  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受访者供图)

  作为一名连续两届全国政协的“老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每年都会围绕人口增长议题建言献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贺丹提出要重视一孩生育支持,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和户籍限制,坚持公平、包容、友好的生育支持导向。

  2021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开启我国人口发展新阶段。

  “当前,各地陆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取得积极进展。”贺丹说,“但是,一些地区将《决定》简单理解为‘三孩政策’,将政策投入聚焦于二孩和三孩家庭的奖励支持,忽视了作为保持和提升总体生育水平‘基本盘’的一孩生育,也忽视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构建这一根本目标。”

  贺丹分析指出,一孩生育的萎缩和推迟是拉低生育水平的主要原因,一孩生育养育体验较差也是影响家庭再生育的主要因素。“忽视一孩生育支持,不仅会抑制广大家庭的初育意愿,也将对再生育意愿造成不利影响,最终影响适度生育水平的实现。”

孩子们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开启新学期。图为27日,山东省高密市金苹果幼儿园的孩子们在操场奔跑。(图片来源:新华社)

  针对上述问题,贺丹认为应该取消孩次差异和户籍限制,坚持公平、包容、友好的生育支持导向。她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从全周期、全过程的视角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避免出现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政策;着重改善家庭初次生育养育的过程体验,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获得感和再生育意愿。同时,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生育支持政策与户籍脱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待遇。

  此外,针对没人带”“养不起”“生不出等突出问题,贺丹建议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婴幼儿照护补贴、生殖健康服务等基本保障制度,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促进生育支持政策配套衔接,家庭育儿阶段给予税收减免,在家庭购房、购车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同时发挥社会保险的协同作用,经济压力较大的家庭可以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和和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多方降低家庭生育养育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构建以促进青年职育平衡为核心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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