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头条:
代表委员热议民间借贷“阳光化”
2012-03-07 13:37 作者:王文帅、刘凡、刘诗平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民间融资日渐活跃,积累的金融风险也备受关注。如何将“地下”野蛮生长的民间融资转到“地上”理性发展,成为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的热点话题。

民间融资活跃 亟待规范监管

当前我国民间融资非常活跃,呈现出总量大、主体多、利率高等特点。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表示,民间融资有着积极作用,其借款的便利性有利于解决个人与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但也存在不少负面效应和风险隐患,特别是欺诈性集资的危害,已对社会的健康运行形成重大影响。

2011年,温州爆发民企债务危机,“跑路老板”等词汇见诸媒体,民间借贷积聚的金融风险备受关注。此外,江苏、内蒙古、山西等省份也出现愈演愈烈的“高利贷”之风,资金层层转贷,利率节节攀高,不断推高金融“堰塞湖”的潜在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温州出现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温州“两多两少”的尴尬局面:民间资本多而投资渠道少、民营企业多而信贷融资少。从民间资金供给方来看,由于楼市限购、股市低迷、存款负利率,民间投资渠道变得越来越窄,为追求更高的收益率,大量资金流向民间借贷领域;从民间资金需求方来看,借贷主体多是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体制内融资困难,不得不向体制外寻求融资。

“正是因为民间资金供需双方各自面临的困境,导致供需双方转向民间借贷领域,较大的供需缺口使得民间资本呈现‘高利贷’化。”辜胜阻说。

当前,我国对民间融资的监管非常缺乏。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说,目前有关民间融资的法律内容散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以及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中,缺乏专门法律和明确定义;政府缺乏对民间融资的监控,无法制定相应的风险分类和监管措施;基本上只有对“非法集资”的处置,缺乏针对民间融资的管理。我国民间融资事实上处于“无立法、无统计、无监管”的“三无”境地。

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 因势利导规范“招安”

由于缺乏足够的引导和规范,我国民间金融长期徘徊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灰色地带,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的状态。对民间金融不是打击取缔而是规范“招安”,多疏少堵、因势利导,将其转化为多层次融资体系的组成部分,成为不少代表委员的共识。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表示,当前要大力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引导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民间借贷也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力抓手,不能一直在‘地下’,需要转到‘地上’,但阳光化必须要有法律保障。”侯外林说。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表示,民间融资环境中最缺乏的就是诚信和法制,要想引导规范,亟须立法监督。

民建中央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明确民间借贷的主体、基本原则、用途、管理机构、利息、担保、法律责任等;适时制定民间借贷管理法,从立法层面来规范民间借贷关系,使民间借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车晓端建议对民间融资进行“阳光化”的引导与管理,建立多方位、多层次、规范化的民间融资服务与监管体系。“建议国家司法、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引导性文件,对民间融资作规范性约束。”车晓端说。

此外,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被认为是规范引导民间金融的有效途径之一。辜胜阻认为,要努力消除官方利率和民间利率的双轨制,完善以市场为基础、有管理的基准利率制度,循序渐进地推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放开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下限,从而减少民间金融“高利贷”化的生存空间。

夯实“草根金融” 建立多层次信贷体系

中小企业与民间借贷的“错位”,还得从实体经济与金融体制关系中找出路。刘克崮指出,民间融资活跃的根本原因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失衡,也就是传统银行体系无法满足庞大的民间融资需求。“加强民间融资管理,不仅要规范民间融资市场,建立透明的市场秩序,更要优化健全我国含民间融资在内的‘草根金融’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他说。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组织,为小微企业服务;同时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对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

车晓端认为,要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民资金融机构,包括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建议鼓励经营规范、发展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现有民营股权机构不变的前提下,直接转制为村镇银行。在村镇银行股权中,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支持民营资本更多地进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新设和改制中,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温州民企集体遭遇的资金链问题表明,金融多样化的综合配套改革势在必行。未来应该通过金融多样化综合改革,使常规金融的“低利贷”和各种新金融形式的“中利贷”结合在一起,将“高利贷”边缘化出去,这才是治本的综合配套改革。

“通过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中小银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渠道,防止民间金融的边缘化,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辜胜阻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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