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头条:
广东代表建议:像抓“醉驾”一样抓食品安全
2012-03-13 14:03 作者:林霞虹、陈翔、全杰 文章来源:中新网

昨日,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陈舒等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审议报告发言。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建议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可仿效惩治醉驾的做法。

郑鄂:

司法公开绝不能遮遮掩掩

“公开是防止法官‘出问题’最好的‘防腐剂’,也是保护法官最好的‘防护剂’。”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发言中建议要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司法公开就要坦诚、真诚,绝不能遮遮掩掩、患得患失。我们的原则就是‘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郑鄂还“拜托”媒体要延伸、扩大、传播法院的司法公开。他说,去年广东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做了一次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在所调查的三类人中,当事人、律师等对法院工作最了解的群体满意度最高,而一般群众则满意度最低。

“这说明什么?一方面是我们公开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正面宣传还不够。很难想象,当群众面对的都是媒体揭露出来的司法黑幕时,能对我们的法律、法院、法官保持信心吗?”郑鄂说,“在这里拜托各路媒体,在监督我们的法官、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也要多报道我们法院的好事迹、好法官。”

郑红:

尽快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滞后于司法实践。比如,该法规定检察机关监督范围仅限于刑事检察工作,没有包括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措施仅规定了批捕、起诉等手段,没有规定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措施;监督程序没有规定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具体程序。

郑红说,目前随着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雷晓凌: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太分散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说,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地沟油事件还没有结束,最近又出现假鸡蛋问题,民众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还不断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颇有不满。雷晓凌建议,在治理食品安全方面可以仿效治理醉驾一样在全国上下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治理活动。

雷晓凌说,治理醉驾取得好的效果,是因为责任主体明确,而且处罚力度大,“醉驾一抓到是什么后果大家很明白。”雷晓凌说,目前食品安全的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县级就有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个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还有县长负责、市长负责等,责任太过分散,而且界限不易划清。

雷晓凌说:“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量刑或者司法解释时,是否可以结合对社会的影响、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来定罪?比如醉驾定罪中就‘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她建议可以地沟油为典型案例进行司法解释,完善相关审理规则,加以宣传和推广。

其他代表观点

陈舒:

要严格规范秘密侦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规定了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社会上有人担心这可能造成侦查泛滥。对此,陈舒说,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其实早就有了,现在刑诉法将其写入,有助于规范。“我相信刑诉法修正案出台后,公检法司各部门还会出台实施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的办法,通过实际行动来消除社会对此的疑虑。”

吴木生:

打击恶意抢注知名商标

吴木生代表说,对于在不相同、不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过于片面,致使该类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吴木生建议,各级法院在今后对该类恶意抢注知名商标的行为该判就判,该撤销不当注册就撤销,以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蒋海鹰:

选拔律师当法官检察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汕尾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蒋海鹰说,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律师当法官很罕见,主要是因为制度的障碍。律师当法官、检察官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而且受到入职行政级别的限制。他建议创新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让优秀资深的律师能够被选拔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解决队伍短缺断层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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