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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如何避免“跑冒滴漏”?
2012-03-12 09:29 文章来源:新华网

政府采购如何避免“跑冒滴漏”?——代表委员热议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华晔迪、季明、傅勇涛)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回顾2011年检察工作时指出,去年我国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

此间代表委员认为,随着各级政府财力的提升,政府采购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领域;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发生的问题,则加剧了人们对此的担忧。他们建议,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和透明化建设,用制度扎紧篱笆,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大问题制约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今年的预算报告在分析当前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列举了上述问题。多位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过程中指出,当前政府采购中的一些乱象是造成政府资金“跑冒滴漏”的重要原因。

概括起来,近来各地陆续曝光的政府采购乱象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高价中标,如政府采购的设备价格高于市场价;二是违规采购屡禁不止,如超标采购高配置电子产品和进口豪华车等;三是采购过程不透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无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成功中标。

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吴子婴就曾公开抨击过电子产品政府采购领域的高价现象,她说:“相同或类似品牌型号的电脑,在市场上只卖七八千元,为何政府采购的价格会上万元。”

“频频曝光的案例,暴露出当前的政府采购在制度严密化和操作规范化上还存在着漏洞。”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评价说,“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公正、公平、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封杀腐败行为的空间。但在具体操作中,有的执行者故意无视规则,与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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