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头条:
张平:继续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民营经济的发展
2012-03-06 11:04 作者:本刊记者 王颂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3月5日表示,对于引导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2005年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到2010年又出台了民间资本36条,这两个36条都是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2010年的36条应该说针对性更强,它针对的就是市场准入问题,也就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法律允许的行业和领域。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民营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现在全国从所有制结构来说,民营经济已经占大半壁江山。去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23.8%,但是民间资本增长了34%。2010年的新36条出台以后,17个省份出台了贯彻36条的具体措施,很多部门也出台了贯彻36条的实施细则,所以在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发展上我们有了很大进步。

张平表示,毋庸讳言,我们还有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一些行业、领域,还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看得见进不去,或者进去一半又被弹回来了,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民营经济具有强大的活力,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所以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基本经济制度,要继续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民营经济的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判断,最近国务院进一步强调,对于解决市场准入的问题,各个相关部门都必须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解决“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并且已经明确了时间界限,就是今年上半年必须把相关的实施细则出齐。现在国务院各个相关部门都在认真开展工作,研究起草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上半年能够出台。

张平说:“我相信,经过各个方面的努力,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伴随着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民营资本、民间投资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在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今日中国微博看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