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头条:
政协委员吁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打掉信息买卖黑市
2012-03-06 10:05 作者:邵澜 文章来源:中新网

孕妇还没生 奶粉商的电话接二连三

房子刚买下 装修队的短信源源不断

 

委员疾呼《个人信息保护法》

刚购买一套房产,连钥匙还没领到,装修公司的电话便追踪而来,告知你所购买的房屋装修效果图已经设计好;求职简历才递出,可能还没收到面试通知,就接到了一个又一个保险、培训的推销电话;准妈妈还没生出宝宝,各种奶粉厂商、早教机构、母婴服务的销售服务人员已经打爆了孕妇电话。

这些日常生活中常会遇到的“被骚扰”场景,被政协委员写入提案。昨日(5日),诸多全国政协委员不约而同都关注了公民信息安全这一热门话题,并倡导立法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实名制火车票引发信息泄露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升和集团董事长邓日燊以2012年春运期间铁路全面实行实名制售票为例,他认为火车票实名制,的确可以打击非法贩卖火车票、减少铁路沿线各种犯罪行为。然而,网络上一些软件却能轻松“扫描”火车票,导致车票持有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容易泄露。

对此,“铁路部门采取的对应措施,仅仅是由工作人员告知旅客,要将实名制火车票当做身份证复印件一样对待和保管好。”

邓日燊觉得个人信息的泄露,除了让公民感受到赤裸裸毫无隐私的同时,也正日益严重地妨碍人们正常的生活——手机上的垃圾短信源源不断,家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电脑上垃圾邮件铺天盖地,甚至冒名办信用卡透支欠款,个人名誉莫名受损等等,已不仅是让当事人不堪其扰的问题,更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

“当犯罪分子掌握了公民的准确信息之后,当事人也就处于防无可防的被动地位,社会危害性不可估量。”

全国政协委员翁国星也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使骗子有机可乘。

“个人信息保护法”6年未立法

邓日燊以加拿大在1993年出台的《关于私人机构中个人信息保护法案》为例,该法案明确规定,个人数据的收集应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和准许,而不应擅自传播、出售、散发或不经过同意和准许而进行交易。更为敏感的个人资料,如种族、信仰、婚姻状况,必须有本人的书面声明才能收集;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将会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而在我国,虽然2009年《刑法》将泄露个人信息入罪,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条例,但这些条例零散、抽象,在现实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不仅如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初稿已出台6年,但至今未真正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两名委员因此建议,尽快建立健全针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细则,国家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彻底打掉信息买卖黑市的“产业链”,并从技术上加强对公民信息安全的保护,通过宣传和告知,让公民加强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视和认知

今日中国微博看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