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制保证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
“十五” 计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这一表述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强烈共鸣。
大庆石油有限公司董事张永珍委员说,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临近,许多方面都亟待与国际惯例接轨。现在我们的企业信誉低下,最终将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来自上海的委员们建议尽快推行个人信用联合信用制度。去年7月上海率先实行这一制度后,收到了良好效果。
"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委员与全国34位民营企业家联合发布了信誉宣言。刘永好说,信用要靠一点一滴来积累,讲信用的人和企业最终会获得成功。此举就是要让消费者、让全社会来监督企业的信誉。
张永珍委员说,解决好社会信用危机的问题,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和社会监督保障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建设,要维护法律在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和危机中的权威性、严肃性,把社会信用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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