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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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告别“救世主”

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告别“救世主”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重解中国股市


本刊记者  王小章 曾 平


中国股市经历了14年成长之路,既绮丽多彩,也坎坷艰辛。事实上,在中国股市经历了2001年以来近4年的熊市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对市场有了前所未有的清醒,告别“救世主”,正成为众多投资者的心声。
2005年1月中旬,中国证监会叫停了刚刚在1月1日试行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同月,作为落实“国九条”推动股份上市的一项政策措施,财政部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2月,保险资金打破《非交易企业不得拥有交易席位的规定》,突进股市.但市场对这些政策利好消息作出的反应仅仅是数日,甚至是数小时的小幅反弹。这种政策利好的失效正是市场理性归复的明证。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重解中国股市,与本刊记者作了一番交谈。

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

尚福林告诉记者,解决股权分置是由国有股减持和股份全流通的概念演变而来的。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本制度的改革,解决股权分置的本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而不是解决包括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减持变现问题。现有的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后是不是实际进入流通,不仅取决于股东的策略选择,而且要受到相关制度的约束。
从宏观上,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预期,完善价格形成基础,为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谋求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评价改革得失要看其实施过程是不是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运行机制是不是体现了市场规律,改革成果是不是体现为资本市场功能的更有效发挥。
从微观上,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运营机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改变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取向不一致的公司治理状况,有助于巩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减少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同时,有利于高成长性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信心。当然,要真正实现预期的公司治理目标,还需要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的诚信建设,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等诸多方面的有效配合。

"新老划断"何时划断

"新老划断"是市场上比较普遍关注的问题,指的是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不再区分上市和暂不上市的流通股份,对存量上市公司分步来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
对于“新老划断”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实施,尚福林认为,"新老划断"是全面解决股权分置的开始,是改革期望达到的一个目标,也是改革推进过程中的一大挑战。
  他说,"新老划断"的前提在于,市场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不仅政策预期要相对稳定,而且试点公司所采用的基本模式及定价水平也要得到市场基本认同,市场反应已趋于平稳,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实行"新老划断",过早实行"新老划断"不利于市场稳定。
在对存量公司的逐步解决方面,当由试点转向全面推开时,必须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试点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操作程序和监管要保持连续性,以保持市场预期的基本稳定;二是在保持试点办法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将覆盖面从试点企业循序渐进地推广到面上企业。

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措施

“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尚福林用这“十二字方针”概括了证监会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操作步骤。
“试点先行”就是在解决股权分置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不急于整体推进,而是通过审慎试点,传达积极的政策信号,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探索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把握改革对市场的影响规律,以便形成解决股权分置的全面推进方案。证监会在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相关试点操作原则。
“协调推进”就是要全面推进市场基础建设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为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条件。一方面,要抓紧完善和落实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机制,为市场化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要落实保持市场稳定的相关措施,增强市场对改革的适应能力。加快落实合规资金入市的各项制度准备,营造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市运作的市场环境。在试点及改革推进过程中力求股市供求的动态平衡。加快市场产品和制度创新,增强市场活力。加快落实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
“分步解决”就是要在改革进程上,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具体的阶段划分和进展速度,要取决于试点的效果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并且要着重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节奏控制问题,避免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改革试点的公司过于集中影响市场稳定;二是市场秩序问题,按照“分散决策”的思路,每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从酝酿到出台的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容易引起内幕交易和跟风炒作,必须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鼓励社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政策

此前,尚福林已多次公开表示要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政策,“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资金的投资和参与,同样资本市场也能为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一个平台。”面对记者,尚福林说在这方面主要是从以下几处着手。
第一,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进一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壮大基金的资产规模,要加快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基金的试点工作。目前,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已经完成。同时,中国证监会还要积极研究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试点,稳步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规模。
第二,促进机构投资者协调发展。在稳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同时,要不断扩大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资产比例和规模,并积极推动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要丰富市场投资产品,积极推动市场的创新,研究开发适合于不同机构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产品。
第四,加强对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监控,有效防范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
第五,建立健全对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股东的有效约束机制,保持这些管理机构运行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第六,继续完善有利于各类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等措施。

股权分置改革的透明和规范

中国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如何保证基金和上市公司中间,或者说基金和“保荐人”之间不发生中间环节的暗箱操作,如何做到透明和规范?这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尚福林对此明确表示: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一方面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市场的规章,细化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严格依法执法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在认真总结近些年来的监管实践,积极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目前,全国人大正在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的法律。他相信通过法律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证券违法行为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证券法》实施5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472件,对227件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有187家机构和750人受到了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资格或撤销从业资格等各种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案件共79件,移送涉嫌犯罪人员320人,173家上市公司903人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尚福林,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山东济南人,1951年11月出生,1971年7月入党。1982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199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1996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负责分管货币政策及支付清算工作。其间,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实现了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轨,并构建了中国金融现代化支付系统框架。2002年初,尚福林出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2002年12月27日,接替周小川出任证监会主席、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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