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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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委书记五人谈

和谐社会:我们孜孜以求
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坐标


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坐标

本刊记者 卢茹彩

2004年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正式启动《反分裂国家法》(Anti-Secession Law)立法程序,在2005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这部承载着中国大陆与台湾和平统一重任的法律以高票通过,这也是中国各族人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共同心愿的体现。

两岸对话历程

1987年底,台湾当局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长达三十多年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随之发展起来,为了解决两岸在交流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台湾不得不调整“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的“三不政策”,于199011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权的与大陆联系与协商的民间性中介机构—海峡交流基金会,出面处理官方“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为便于与海基会接触,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的推动下,于19911216日成立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并授权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

1992年的商谈中,虽然台方也同意双方均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表达了谋求国家统一的愿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最后台方的表述内容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还建议“用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随后,大陆也对这一原则做出了表述:“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这就是对两岸关系影响深远的“九二共识”。

但是,“九二共识”最终因为李登辉的“两国论”而没能推动两岸关系应有的迈进。2000年陈水扁上台时 “不会宣布台湾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李登辉‘两国论’入宪,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等承诺在2004年连任时曾一度被他本人否认,而台湾当局推出的“务实推动正名,彰显台湾主体性”等政策,提出“驻外馆处”、“中央政府”机关、财团法人、学校等名称中凡有“中华”、“中国”字眼的都要改为“台湾”。台湾当局“去中国化”、谋求“一边一国”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不仅如此,台湾当局还推出了“台独时间表”,图谋通过“制宪”、“公投”实现“法理台独”。

不是战争动员法

《反分裂国家法》从启动立法程序(20041225日)到通过只用了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但事实上,这部引起各方关注的法律,中国从事台湾问题研究的学术界已经酝酿多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朱卫东介绍说:“1991年台研所举办两岸关系研讨会时,就有海内外学者提出以法律形式规范反促统的工作。”尤其是在1999年李登辉提出“两国论”之后,更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制订“统一法”的问题。

朱卫东指出,“这个法不是‘战争动员法’,而是和平法;不是改变现状法而是维护现状法,主要是防止台独挑起两岸战争,维护地区和平。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进一步说明了制订《反分裂国家法》的考虑:“这部法律(反分裂国家法),将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中国政府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

“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这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中的第一点,也就是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胡锦涛还指出,中国“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同时他也指出:“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

台湾问题系中国内政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研究中心教授夏家骏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法理充足。“《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代表人民意愿、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反对分裂、促进统一的法律。”他说,通过立法反对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际通例。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美国、英国、俄罗斯等都有反对分裂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国以法律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台湾籍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名誉会长杨国庆表示:“台独”是对台湾同胞利益的最大危害,是对台海和平的最大威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为广大台湾同胞实现要和平、要稳定、要发展的愿望提供了法律保证。大多数台湾同胞是反“台独”、反分裂的,“他们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

需要指出的是,台湾问题只能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解决。“解决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我们不希望外国干涉,但是也不怕外国干涉!”温家宝总理的话振聋发聩。

推动两岸持续交流

《反分裂国家法》表明了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但是,“只要有一线希望,决不放弃和平统一”才是《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精神所在。

温家宝总理指出,《反分裂国家法》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一部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不是一部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法律。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要鼓励和推进两岸人员的交往,鼓励和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规定要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在谈到将采取何种措施来促进两岸交流时,温总理说,第一,要尽快将海峡两岸的客运包机由“节日化”转向常态化。第二,要采取措施,解决台湾特别是台湾中南部地区农产品到大陆的销售问题。第三,要尽快地恢复和解决大陆渔工到台湾劳务合作的问题。

台湾籍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也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制定之后,政策将更加透明和明确,而比较透明和明确的政策有利于大家对行为的预期,这对两岸的经济交流会有很大的帮助。

两岸关系历史沿革:

1895年,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后签订的《马关条约》中,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殖民地。在此后长达50年的时间里,台湾与中国大陆被迫分离。二战胜利后的19451025日,当时的中国国民党政府在台北举行了台湾省日军受降仪式,台湾重新回归中国。但随着1949年国民党战败退据台湾,特别是由于外国的军事、政治、外交势力的干预,两岸军事对峙的形势开始出现,经贸关系也随之完全中断,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30多年。在这期间,两岸之间只有台湾必需的中草药等物品通过香港转口台湾,其他一切经贸、通航与通信往来完全中断。

19791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交。建交当日,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

199211月,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达成了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即“九二共识”。

1993427日至30日,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正式举行第一次汪辜会谈 双方就两会会务、两岸经济交流、科技文化交流等三项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对发展两岸关系、扩大两岸经贸、科技合作和人员往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199810月,受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邀请,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赴上海、北京“参访”,与海协会长汪道涵举行了第二次会谈,在加强经济、政治对话等四个方面达成了协议。

199979日,李登辉在接受德国之声广播电台专访时以“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把两岸关系定位于国家与国家之间,公然抛出两国论,使一度缓和的两岸关系又一次跌入低谷。

2000318日,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当选台湾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随后,陈水扁在520日的就职演说中,提出了四不一没有,即在他的任期内“不会宣布台湾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李登辉的‘两国论入宪,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也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的问题”。

200283日,陈水扁通过视讯直播方式,对在东京召开的世界台湾同乡联合会第29届年会发表谈话,公开提出“台湾与对岸中国一边一国,要分清楚”。

经贸往来: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大陆改革开放与两岸关系的逐渐解冻,大陆和台湾之间的转口贸易开始恢复。但由于台湾当局的限制,在80年代中期前,两岸之间的贸易量并不大,年贸易额尚未超过10亿美元。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两岸关系有所改善,加上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两岸贸易出现快速增长,贸易量大幅增加。按台湾陆委会Mainland Affairs Council)的估算,1990年,两岸贸易总额超过50亿美元,1992年超过100亿美元,1995年超过200亿美元,2000年超过300亿美元。 两岸贸易在近两年又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的数据,2003年两岸贸易总额突破500亿美元,2004年则达到783亿美元,超过台湾外贸总额的五分之一,相当于台湾与整个欧洲的贸易总量。专家估计,2006年两岸贸易总额将超过1000亿美元。在这个过程中,台湾和大陆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加大,到2004年,台湾对包括香港在内的大陆市场出口额占台出口总额的比例上升到36.7%,台湾当年从大陆获得5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中国大陆也在2001年后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

两岸三通:

随着中国开始实行改革与开放政策,中国大陆对台政策也开始出现重大调整。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等建议。这是中国大陆首次提出两岸之间进行经济交流(通商)与通邮通航的主张。接着,大陆外经贸部、邮电部、交通部与民航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纷纷发表谈话,对海峡两岸的通邮、通航与通商提出一系列具体建议,并做好一切准备。198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叶剑英再次发表谈话,阐述中国政府对两岸和平统一与两岸往来的一系列重要的政策主张,呼吁早日在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等方面达成协议。这些主张最后被归纳成“三通”:通邮、通商、通航。

中国政府提出的三通主张直到2000年才得到台湾当局的回应,但这个回应缩小了三通的范围,目标仅仅是推动台湾的金门、马祖与祖国大陆福建沿海的通航与通商,也就是所谓的小三通 2001年1月1日,福建沿海的厦门港、马尾港与金门、马祖实现海上直航。但由于台湾当局只允许台湾船只申请经金、马进入大陆,禁止大陆船只在金、马停靠,因此这种海上直航事实上仍为单向直航。虽然两岸之间的间接通商、通邮(经第三方周转)一直都在进行中,但这离中国政府主张的两岸之间直接三通的目标还相差甚远。

2005129日到220日,历时23天的台商春节包机引起了世人的瞩目,这也是两岸民航飞机56年来首次直接对飞两岸,双方的6家航空公司48个航班共接送台胞10767人次。这比仅有台湾航空公司16架次航班、客运量仅为2600余人次的2003年单向间接春节包机向前迈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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