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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亲清”政商关系促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018-03-22 14:06:00 【关闭】 【打印】

  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事关黑龙江省发展大局,尤其对民营企业来说,良好的营商环境会大大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须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优化营商环境可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该省非公经济发展速度超过全省经济发展速度1.4个百分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些表述坚定了人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信心。黑龙江省以整顿作风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抓住了关键,抓住了重点。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提出的“坚持把改进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的重要要求,切实为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更是投资者投资兴业的“试金石”。营商环境越好的地方,民营经济活力就越强,综合竞争力也就越强。整顿作风必将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优化营商环境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

  2017年黑龙江省以打造“五个好作风”为切入点,积极行动起来抓作风整顿,作风有了好转,营商环境有了积极改善,解决了大家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地方还创造了好做法好经验,涌现了一批好典型。但也必须看到,经济落后的东北地区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在营商环境上的差距。黑龙江省“小企业长不大、中企业做不强、大企业雁南飞”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营商环境不佳有关。黑龙江省市场主体活力不强,2017年该省各类市场主体为210.9万户,总体上偏少。境内上市公司仅36家,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远未形成;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不足,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企业产权保护总体上仍不平等,司法执法需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缺乏统一集约建设,缺乏标准规范,利用率低,政府部门之间、省市(地)之间没有统一的对接平台。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抓住直接为企业、群众办事的要害环节,以问题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要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和桎梏;积极营造创业创新氛围,转变对民营经济的思想认识,改善舆论环境;大力降低企业综合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自身也要自律,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点,民营企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必将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展现新作为。

  (作者系黑龙江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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