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专题>2018两会>代表委员声音

陈蒙蒙代表:建议建立监察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2018-03-14 09:57:00 【关闭】 【打印】
 

陈蒙蒙代表审议监察法草案发言 江苏省人大供图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尹晓宇、吴纪攀)“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体系的现实需要。”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蒋卓庆审议监察法草案时表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从国情出发强化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

围绕推动监察法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建议加快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希望全国人大以宪法和监察法为依据,加快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等做相应修改,国家监察委员会也要研究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议各级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陈蒙蒙还建议建立监察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在他看来,监察人员担负的职责,要求其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由此建议有关方面研究出台监察人员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明确监察人员素质要求、遴选程序,把好人员入口关,推进监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干部队伍。

蒋卓庆说,监察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侵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的惩治,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作出更大贡献。

 
分享到: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

微信关注 今日中国

微信号

1234566789

微博关注

Copyright © 1998 - 2016

今日中国杂志版权所有 | 京ICP备:06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