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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闻发言人:中国石化近期无减持计划

2016-01-08 09:58:00 【关闭】 【打印】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李由)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5〕18号(简称《18号文》),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作出限制: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继证监会发布《18号文》后,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新规要求,未来3个月内,大股东减持股份不得超过1%。

  新规发布后,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会是否会减持?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中国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吕大鹏明确表示:“中石化对所属控股上市公司以长远发展、持续发展为目标,近期对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公司股份无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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