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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云:应尽快全面铺开巡回法庭制度


2016-03-08 10:07:32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新华网

两会对话 司改

2006年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韩德云领衔29名全国人大代表附议提交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议案,引发公众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问题的关注。作为连续三届代表,这一次,他带着“增设巡回法庭”的建议履行作为人大代表的职责。十年间,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话题热度不减,作为连续七年的倡议者,韩德云有哪些话要说呢?

避免诉讼集中到最高法院 巡回法庭制度应全面铺开

北青报:这次参会,你带来了什么建议?

韩德云:这次的建议主要集中在推动司法改革方面,希望全国人大尽快增设最高院的巡回法庭。从保证司法统一的角度讲,全国人大应该在西南、西北等区域再增设法庭,希望能尽快把这个“推”起来。

北青报:提出这个建议的出发点是什么?

韩德云:巡回法庭目前设立了两个,分别在东北(沈阳)和华南(深圳)。去年一年我一直在关注这个事,可以说巡回法庭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北青报:怎样得出“效果不错”这个结论?

韩德云:巡回法庭最直接的作用在于避免把诉讼集中到最高法院,案件全部集中到北京,非常不方便,效率太低。从去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两个巡回法庭的效果都很好,实现了诉讼便民利民,减少了不当司法干预,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两个巡回法庭探索创造的宝贵经验,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从保证司法公正的角度来讲,应该尽快全面铺开巡回法庭制度。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需落实到侦查、审判各环节

北青报:去年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提出,各级法院要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此外法官不能随意打断律师的辩护。实际工作中,这些意见的落实情况如何?

韩德云:实际工作有一些改进,但全面落实应该讲不会太快,也快不起来。坦率说,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面临着一些体制性的冲突和矛盾问题。比如,现在对整个法院系统来讲,是案多人少,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层法院案子办不过来;而对于律师来讲,是人多案少,没案子可办。此外,律师代理诉讼并非法定程序要求,这导致有律师代理和没有律师代理的案子,对方方面面的影响会有很大不同。

北青报: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律师的执业权利怎样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韩德云:首先,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在认识层面离不开对“人权保障”的高度重视。律师的执业权利这个不能简单看着针对律师享有的权利保障,本质上涉及他们的当事人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公民的权利保障。我们国家把人权保障写进《宪法》,还不到十年的时间,所以我觉得这还要方方面面去落实,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充分享有律师的服务,这是人权,这不是律师自己的权利。第二个方面,具体到从这个权利的保障,需要体制机制上去完善。不是仅仅说发几个规定“重视律师执业权利”就完了,而要落实到侦查、审判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审判为中心的环节,去设定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条件。

北青报:怎么理解这个“条件”?

韩德云:一个是硬件条件,一个就是软件条件。

什么是硬件条件?比如说开庭的时候,要给律师摆个座吧,再有律师到法庭,和检察官到法庭应该是一样的待遇,比如不受安检、凭律师执照就可以进出等。这些硬件条件如果“掉了”,看似不给律师面子,实际上损害的是公民的人权。

第二个是软件条件,这是最重要的,必须在诉讼程序中明确具体地设置出律师行使执业权的具体规定。比如说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不受次数限制,而且可以讨论包括案情、证据在内的所有问题,所有这些实际上是制度设计的东西,在诉讼程序立法上得去改变。比如你刚才讲的查阅卷宗,交换意见,发表辩护或代理意见等等,必须给律师在时间上、空间上足够的便利。现在总体情况有了一些改观,但是这些进步还不够。

北青报:作为一直是执业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你怎么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你会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监督者”吗?

韩德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们尽力的是不断地关注、提出意见建议,从而尽可能为推进体制的改善和完善发挥作用。至于人大代表的监督权本身,我认为现在是在减少,并不是在增加。从人大制度的设计和现有实践来看,批评监督权更多是以集体方式来行使,作为个体的代表角度来看,我们能够做的更多的就是建议。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不应变成“政治作秀”

北青报:你曾连续七年力推公务员财产申报公开立法,后来为何不再提了?

韩德云:十八大之后大方向已经定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先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内容在党内运行,这是中央定下来的事。目前的财产申报和我之前所提的财产公开可以说有关系,也可以说没有关系。

如果说“没有关系”,是指财产申报公开是一个社会公开监督制度,而现在的财产申报是内部监督体制;如果说“有关系”,也就是说两者都是一种监督,目前的是上一级监督下一级的这么一种方式。

北青报:之前的议案是否得到了官方回应?最后一次提这个事情的时候,得到了什么样的回复?

韩德云:从2006年到2012年这七年间,我认为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中央有关方面的回复也是令人满意的。从更长远的角度看,社会对此事的持续关注,和今天中央在反腐方面的进展,已超越我的预计。

北青报:新疆阿勒泰地区一度成为我国官员财产公开的领头人,但此后并未再推行。官员财产公开进程中面临的阻力可能来自哪些方面?

韩德云: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不可以从“政治作秀”的角度去推动,这个制度的建立需要从立法的层面去全面推动,如果范围只是局限在某个地区或某个系统之内,其实很难真正落实。

北青报:2012年,广州两名泄露官员个人房产信息的责任人被问责,由此也引发了公众对“官员财产公开”问题的讨论。在你的理解之中,我们怎样寻求到一种合法、合理的公开路径?

韩德云:官员的财产本身不是他的“隐私”。官员获得公众授予的某种权力,必须让渡自己的隐私。我觉得推动官员财产公开这个事需要的是一个时机,我们可以不断地去推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社会动员,让百姓和官员大家都知道,做官的财产是要公开的,今天不公开,早晚要公开。你不做好“公开”的准备,你当不了官的,对不对?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首先都是立法层面来做,其次是需要政治家的决断,自上而下来推行。

社会层面的监督仍然缺失 内部监督持续有效性有待检验

北青报:目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规定得越来越细了,也有人笑称“官越来越不好当了”,你怎么看待这项申报制度的细化趋势?

韩德云:如果“官员不好当”是指接受公众的监督的话,我觉得不好当也是对的,但是现在社会层面的监督力量还是微乎其微。

北青报:现行的干部财产报告制度,还有哪些不足?我个人理解,要想实现从内部报告到外部公示的跨越,这一步并不容易。

韩德云:那是肯定的,非常不容易。现行制度下,外部的监督还是缺失的,内部监督的持续有效性,仍有待检验。

目前的这种监督模式,有它的好处,形成了上级约束下级的方式。但是我们想要的“监督”,应该是多个渠道多个方面的,既有内部的也有社会的,既有不公开的,也有公开的,而且如何实现公开的社会监督是最关键的。比如“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一把手”可以领导班子成员,那么谁来监督“一把手”?这个话题已讨论多年了,现在仍然是个问题。

文并摄/本报记者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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