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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的“利剑”——环境执法和监管


2016-03-05 11:38:33     作者:    字号: T|T    来源:

从中央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到大气污染治理写入31个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再到“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强调环保,社会各界对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充满期待。环境执法和监管,是推进绿色发展的“利剑”。必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工作严查、损害严惩,对损害环境行为“零容忍”。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张孝德认为,“十三五”开局,绿色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各领域制定切实的具体措施和路线图。约束性指标要更明确、考核监督要更有效,关键是加强执法监管。

针对资源环境制约,中央层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打出一套理念先行、目标明确、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的“1+6组合拳”,从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建立环境监测新格局、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明确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多方面作出一体化制度性安排。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并提出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硬约束”。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认为,“在新的发展理念下,我们不仅要保证陆地污染有监管,水上污染监管要同样无死角。未来广东在环保事业上,必须继续争当全国排头兵。”

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饶河县副县长傅刚则用实际工作表明严守生态底线已成为当地的自觉行动。“走生态路是我们一直秉持的发展原则,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方面,坚持生态型、环境友好型、科技集约型的项目建设取向”,他说,“发展是硬道理,环保是硬任务。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根本。要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评价和衡量干部,而不是把污染了环境的GDP当作政绩。”

全国政协常委、亿利资源集团董事长王文彪尤其强调企业发展的“生态责任”。他说,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生态底线绝对不能突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企业务必要转变发展理念,再不能走先破坏后修补的老路。一定要有“生态底线”就是“生命底线”的意识,秉承“先生态、后生意”的理念,哪怕发展慢一些,周期长一些,也一定要守住生态红线,为子孙后代留一些绿色的、生态的、长远的财富。

绿色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各领域制定切实措施和路线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严格执法的同事,需要健全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监督的体制,引入并强化公众问责机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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