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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骥:加大投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

文/本刊记者 刘琼

“2009年将加大投入,在全国范围内要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70%左右要通过政府提供的实物的房子来解决,其余部分通过租金补贴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3月11日表示。

据了解,2008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全国在建的廉租住房63万套,都比2007年以前有非常大的提高。为了完成2009年的工作目标,齐骥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

“第一是要有资金保证。”齐骥说,要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在这个基础上,2009年中央又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的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长。除此之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齐骥说,第二是土地供应保证。国土资源部去年已经专门下发了文件,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要实行及时的供给、及时的划拨。

此外,齐骥表示还要采取多种渠道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如地方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解决住房困难的同时,也能够融入到社区当中去,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提供便利。 齐骥认为,在资金到位,土地供应到位,采取多渠道筹集房源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做好这项工作方面的责任,目前还是坚持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另外,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在选址的时候尽可能选在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段、比较成熟的生活区域,同时要严格地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来保证质量。

低收入人群有保障性住房,高收入阶层能够买得起商品房,那么不属于低收入阶层,也还不足以通过市场来买或者承租自己的住房的“夹心层”群体,他们的住房问题该怎么办?

齐骥说,公共租赁住房是各地目前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够承受起的一个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这个城市来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确实通过市场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据了解,厦门、深圳、北京、天津等城市已开始推动这项工作。齐骥表示,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增加,这部分既不属于低收入的家庭,又买不起或租不起市场上的房子的群体的住房困难会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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