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专题 | 本刊专稿

黄志丽:融情于理托起法律的天秤

2017-10-17 18:05 今日中国

本刊记者 李媛

黄志丽,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副庭长。1994年考入芗城法院,黄志丽扎根基层法院20余年,从最初把“案号”听成“暗号”的门外汉成长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最美基层法官”、“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究其原因,前辈们说“小黄办案够较真”;芗城百姓们说“黄法官把我们的事情挂心上”;年轻同事说“志丽姐总能知道很多新东西,天天充满正能量”;而黄志丽自己说“法律是法官脚下最为坚实的大地,我愿一手情,一手理,为一方百姓撑起公平和正义的天秤。”

黄志丽说“法律是法官脚下最为坚实的大地,我愿一手情,一手理,为一方百姓撑起公平和正义的天秤。”

办案一时,公正一世

黄志丽是个地地道道的闽南姑娘,她1972年生于南靖,后随父母移居芗城,而从小痴迷于金庸、古龙武侠小说的她心中却有个“侠女梦”。1995年,芗城区法院公开对外招考,这让“侠女”有机会如愿加入了芗城法院。

然而,初入职场,亲眼见到前辈们的工作状态着实让“侠女”很意外。“上世纪八十年代,民事诉讼多是争田分地的案件,为了厘清分毫的差别,法官们通常要挽起裤腿,一脚土一脚泥地走到田间地头。这种工作状态和我之前对法官威风神气的想象相差太远了。”黄志丽笑着说。

黄志丽大学专业读的并不是法律,工作以后她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法律专业的学习。然而,随审理案件数量的增加,黄志丽愈发意识到法官应该是个杂家,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够在断案中游刃有余,保证客观公正。

翻开黄志丽的抽屉,厚厚一摞各种各样的证书……为了做好当事人的贴心人,准确把握每一个不同对象的心理,她考取了心理咨询师,率先将心理学知识应用于司法;为了解决伤者、患者纠纷,她又自学中医、医药学知识,每每与患者们谈起来总是让人感同身受;为了查清楚一起工程合同纠纷,她一次又一次地带着书记员到测绘部门,在浩如烟海的旧档案里,找寻当年记载桩基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为了解决农村土地、财产纠纷,她把自1983年漳州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以来的各种文件、政策、法规,翻了一遍又一遍,说出的话、判定的事竟成了当地的村规民约……

在黄志丽眼里,法官工作室不仅仅是百姓家门口的法庭,也是年轻法官的“训练营”。

“她比一般人更“较真”,“她每接一个案子,都先自学、学透一番相关知识,这也是她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惊人的99.7%的原因。”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志荣说。

“百姓来到法院,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公正。”作为法官,黄志丽始终把公正视为生命,在深入调查研究、探求案件根源、理清案件证据上下功夫,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办案一时,公正一世”,正是这样的坚守,“侠女”黄志丽收获颇丰。自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九成以上调解撤诉、七成以上自动履行,至今无一错案改判、无一投诉上访。

新时期,新案件、新矛盾层出不穷。现在黄志丽的案头关于域名、关于网络、关于服务器一类的纠纷多了起来。“近年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就是顺应这种趋势产生的,新的审案趋势也要求法官需要不断学习深造。”黄志丽说。

至于当初的“侠女梦”,黄志丽说她已舍不得这份旁人看来出力不讨好、工资也没有竞争力的工作,因为她在基层法院琐碎和繁杂工作中体会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的“逻辑之美”。

办案一件,教化一片

现在,黄志丽走在街上经常会被人叫住:“黄法官,你不认得我了吗?我是你的当事人呀!”

在司法领域干了20多年,黄志丽已经记不清接待过多少当事人,但每个当事人都会记住她,甚至当事人的家属都没忘记这位外表文弱,说起话来却丝丝入理,掷地有声的女法官。

“我是在妹妹的离婚法庭上认识的黄法官。妹妹的婚姻在她的调解下破镜重圆,当时我在旁听席上,黄法官开导我妹妹的那些释法析理的话让我也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至今记忆犹新。”一位当事人亲属说。

黄志丽告诉记者,民商事案件的背后其实折射的是各种社会关系——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是诚实守信,赡养抚养案件涉及的是敬老爱幼,离婚案件涉及的是夫妻间的忠诚和义务,乡邻之间涉及的是守望相助。“法官像医生一样修补各种社会关系,同时也是在召唤道德的回归。”

黄志丽为群众释法析理,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

在审判一线,很多案件黄志丽通过庭前调解就完成了,因此不计入工作量。有人说她这样做不够专业,然而在黄志丽看来,这是对民事案件的不了解。“民事案件纠纷中往往夹杂着大量情感因素,调与判的尺度一定要拿捏好。”

这样的领悟源自她初任审判员时的一次经历。当时,黄志丽受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由于事实清楚,她很快就依法作出了判决。然而,她回访时发现,案子虽结,当事人心结难开。争议双方是手足至亲,判决生效后,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为此,90多岁的老祖父含恨而终。一个小小纠纷,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到底什么样的公正才是群众需要的?”这件事深深触动了黄志丽。从此,她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心结。

“形式上判了没有用,老百姓不服。”芗城区政法委书记邱晓辉认可黄志丽的做法。案结、事了、人和是最高宗旨,而要做到人和,技巧和真心缺一不可。

冰冷的法条在黄志丽释法析理,亲和调解中变得有了温度——她曾行程40公里,谈话33小时,先后8次调解花甲老人遗产之争;她曾经关心一个伤残的80岁独居老人3年,直至老人去世;她多次申请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让司法权威在具体的人性关怀中得以彰显。

黄志丽曾经关心一个伤残的80岁独居老人3年,直至老人去世。

希望法官工作室遍地开花

采访过程中,一个电话打断了我们的交谈,黄志丽放下电话告诉我这是一个已结案件的当事人,她在生活中又遇到了困难,于是打电话向黄志丽咨询。

2012年6月,首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南坑街道成立,黄志丽的办公室电话被公开在宣传栏。可她还是担心群众打电话没人接,于是把24小时开机的手机跟办公室电话绑定,“电话没人接老百姓就会失望,这不仅对她黄志丽失望,更有可能对法院和法律失望”。

芗城区人民法院针对管辖区域大,案件多,任务重,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为了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芗城区人民法院先行先试,于在南坑街道设立全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扎根基层,走进群众,以最接地气的方式为服务群众。

黄志丽在法官工作室接待来访群众

“民事纠纷中的很多矛盾,当事人到法院以后难免会‘较真’,但如果到法官工作室,对立情绪相对弱化,往往能在诉前调解中将矛盾化解,法院的人财物力成本也降低不少。”黄志丽说。

截至2016年2月底,芗城区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已经有5个,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巡回办案和法律服务229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件次,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从它受欢迎程度的来说,这条路子是走对了。”黄志丽说。

在黄志丽眼里,法官工作室不仅仅是百姓家门口的法庭,还是一个很好的党建平台,年轻法官的“训练营”。“在这里,老法官通过言传身教,把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传授给年轻党员,教会年轻人如何放下身段、深入群众,让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党员是什么样子的,走下法台之后法官是什么样子,打通党员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对黄志丽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推广法官工作室的经验。“我更希望看到的是遍地开花的法官工作室,而不是以某个人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