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专题 | 从严治党

以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09-26 08:45 湖北日报

作者: 刘敏  

一、把责任扛在肩上。树好“风向标”。建立巡视制度是加强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举措。县级党委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当标杆、作示范,带头树牢“四个意识”,紧绷管党治党这根弦,做到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行动上时刻紧跟、坚决服从,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巡察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当好“引导员”。巡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强化政策引导,对新修改的《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新部署、新要求,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县级巡察实践。

二、把“利剑”握在手中。剑锋要利,打造过硬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巡察“铁军”,是干好巡察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根据巡察工作特点,我们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剑指要准,直击关键要害。发现问题是巡察的关键所在。为确保巡出实情、查出问题,我们在巡察对象上,突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主职的监督;在巡察内容上,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违反六大纪律等问题发力;在巡察方法上,采取广泛问、细致查、深处访等方式,找准巡察“突破口”。对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采取“直入式”巡察;对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和敏感事项,开展“点穴式”突击巡察。剑出要狠,体现从严要求。巡察“利剑”一旦出鞘,就必须所向披靡、决战决胜。

三、把成效落到实处。以巡察转作风。通过巡察,常挂警示灯、常敲警示钟、常念警示经,让“庸懒散贪”行为无处遁形,让乱伸手、跨红线者动辄得咎,倒逼形成干事创业的正向洪流。近年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争先进位,多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充分体现出精神上行、发展前行的竞进姿态。以巡察促发展。巡察是手段,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才是目的。近年来,我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通过巡察盯住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以巡察聚民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巡察监督紧贴基层实际,剑指“微腐败”,严查村长、所长、站长、院长、场长“五小长”等基层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