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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

2010年3月8日 来源:新华网

对于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认为表示,应该排除障碍由易入难、下决心试行物业税。他强调:“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均衡财富,抑制两极分化,从而把部分因房价暴涨形成的财富适当收归国有。同时,物业税有助于平抑房地产市场波动给财政的直接影响,减少地方财政对“卖地”依赖,以解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两难心理。此外,物业税有助于抑制过度投资持有,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和价格。”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则认为征收物业税的设想不太现实。“有学者提出只要一实行物业税,房价就降下来,这完全不现实。”在他看来,物业税的实施非常复杂,并不能“立竿见影”压低房价。房屋价格由市场决定,“买的人多就会涨”,征税并不能抑制购房需求,房价依然可能居高不下。

这位企业家建议政府应减少房地产业税负,因为增加的成本最终都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反而有可能拉升房价。王健林说,解决房地产困局的根本办法还是增加供给,“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真理”。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对开征物业税持支持态度。他表示,目前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偏重,而保有环节的负担偏轻;购房者的持有成本低,造成多买多占有房地产资源。

作为房地产研究方面的专家,郭松海认为,要通过开征物业税来迫使炒房者减少对地产资源的占有,增加市场供应,进而达到调节房价目的。他建议,开征保有税,要先易后难;要借鉴法国、韩国的经验,先开征房屋闲置税,如首先对商品住宅空置率高居全国首位的北京,在五环内的空置房屋试点征收;然后再逐步开展物业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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