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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巴哈马大使黄亲国就南海问题在巴主流报纸刊登署名文章

2016-05-31 09:46:00 来源:外交部 作者:

  2016年5月27日,驻巴哈马大使黄亲国在巴主流报纸《拿骚卫报》上刊登题为“协商谈判:解决南海争议的正道”的署名文章,阐述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南海争议的由来以及中国政府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问题的坚定决心。

  文章全文如下:

  国际社会日益关注南海争议,特别是菲律宾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框架下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虽然巴哈马与中国相隔万里之遥,但作为群岛国家以及鉴于中巴关系的快速发展,巴哈马人民或仍有兴趣了解南海局势的发展。我愿借此介绍一下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并与读者分享若干事实,以便巴哈马人民对南海问题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场

  2013年,菲律宾声称依据《公约》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提起强制仲裁,令中方及其南海周边国家感到震惊,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公约》中规定了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而且,仲裁作为解决边界和海洋争端的国际实践也得到一些国家认可。那么,为何中国在此次仲裁案中秉持不接受、不参加的立场呢?

  首先,中菲两国已通过联合声明、公报等双边文件多次重申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南海争端。

  其次,2002 年,中国与菲律宾和其他东盟国家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明确规定,“有关各方承诺……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据此,中菲两国选择了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显然排除了包括仲裁在内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是背信弃义的行为。

  第三,2006年,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做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行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包括中国在内的约30个国家,包括安理会4个常任理事国都做出了类似声明,构成《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菲律宾通过恶意规避有关排除性声明,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损害公约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第四,菲律宾提出的仲裁诉求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这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不涉及《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仲裁庭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属滥权行为,此举只会加剧中菲之间的紧张,背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宗旨。

  总之,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是遵守《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体现。菲律宾企图利用仲裁案否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为自己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行为张目。显而易见,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和挑衅。

  二、南海争议的由来

  中国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直至19世纪后半期,南沙群岛上只有中国人生产和生活。中国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实施主权管辖。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并一度侵占南沙群岛。《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二战期间的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归还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南沙群岛。战争结束后,日本也明确承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权利主张,中国收复南沙群岛。

  二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南海诸岛属于中国,也没有国家提出异议。1968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下属机构公布调查报告,宣称南海有极为丰富的油气资源。自70年代开始,菲律宾、越南等国家违背《联合国宪章》及其所确认的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派兵武力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由此产生南沙群岛领土争议,这就是南海问题的核心和根源。其后,随着《公约》的形成和生效,还产生了海洋划界的问题。

  三、谈判协商是解决南海争议的正道

  中国是南海问题的最大受害者。至今中国南沙群岛的大多数岛礁仍被菲律宾等其他国家非法侵占。然而,中国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以建设性和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南海问题。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通过制定规则管控南海争议,通过共同开发和合作推动互利共赢,维护南海的航行自由与和平稳定。中方赞成并倡导以“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

  与其他国家长期以来在其非法侵占的中国岛礁上进行建设不同,中国在南海的岛礁建设活动一方面是为了改善驻守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履行相关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有关建设完成后,中国将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气象观测、生态保护、航行安全、渔业服务等方面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产品。中国在南海的岛礁建设从未妨碍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而恰恰是为航行和飞越自由提供保障。某些国家派遣军舰和军机进入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和空域,对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以及地区和平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

  经过长期的外交努力和谈判,中国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国家妥善解决了边界问题,划定和勘定的边界线长度达两万公里,占中国陆地边界总长度的90%。在海上,2000年,中国与越南通过谈判签署协定,划定了两国在北部湾的海上边界。中国坚信,只要相关国家秉持善意,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谈判,相向而行,就能够妥善地解决领土争端和海域划界问题,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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