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

 

 


我的议案催生了新法律

连任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于果3月4日对记者说:我在上届人代会上提交的议案已经法律的诞生!

于果代表是民办高校江西省蓝天职业技术学院的校长。随着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民办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民办教育如何健康发展、民办教育出资人该不该获取回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于果联合30多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民办教育法的议案”,议案中提出要通过立法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明确民办教育投资人回报等问题。

于果回忆说,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就民办教育立法问题分赴江西等省市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作为议案提交者,于果参加了这部法律草案起草、修改过程中听取意见的一些座谈会。2002年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这部新法对民办教育的办学方针、管理和扶持奖励等做出了规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法明确提出,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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