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只是刚起步
文/本刊记者 李国文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早在1993年,中国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据国家民政部部长李学举10月18日表示,到2007年底,全国城乡享受低保人数将达到5000万。
“应保尽保”还有多远
毕业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二中的中国科技大学大一学生曾星宇,父亲病故,兄妹3人均在上学,家庭生活十分拮据。乐安县有关部门将他一家人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学校减免了他兄妹3人的学杂费用。曾星宇还获得了5000元的政府资助金和2000元的慈善捐助,解决了他上大学的费用问题。
在该县,有2875户农村低保户,8473名特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占农业人口的3%。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这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最直接的要求。目前距离2020年还有13年,相比预定目标和人民的期待,中国现有的社保体系尚有较大差距。
资料显示,以人均年收入625元为低保线,目前全国农村有3000万人需要享受低保,以865元为低保线,目前有9000万人可以享受低保。
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表示,以目前的标准,城市低保基本上达到了“应保尽保”,今后主要是提高保障水平的问题。相比之下,农村低保制度刚刚建立,一些地方离“应保尽保”还相去甚远。
“应保尽保”的低保政策,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自下而上摸清底数。目前落实农村低保政策,财政上县乡两级普遍还承担一半左右的资金,由于一些县乡财政困难,“应保未保”现象普遍存在。
同样值得低保关注的是农民工。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农民工群体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城市五种社会保险中,农民工一般只有工伤保险。另一群体是失地农民,近年来刚被纳入低保范围。
城乡低保相差多少合理
家住福建省龙海市紫泥镇仁和村的农民陈青叶,9年前丈夫病故,留下两个小孩,一度失去生活信心。当她每月领到90元低保金时,这位母亲露出坚毅的眼神:“我知道政府在关心困难农民,我很感激。”
陈青叶是全国上千万农村低保人口中的一员。民政部有关统计显示,2006年末全国农村低保人口为1509万人,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到2007年年底,能达到3000万的话,将占农村总人口的4%,与城镇低保比例持平。
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表示,农村和城镇虽然比例都将是4%的水平,但应看到,城乡低保还是“两个标准”,相差较大。
统计显示,去年末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为169元,而许多省市的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只有30多元。青海目前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每月为26元,只相当于城市低保的1/4。
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城乡标准差距过大,彰显出制度化的体制性矛盾。浙江省城乡社保挂钩的探索引人注目。考虑到城乡低保标准差异过大,浙江省2005年调整标准设定,规定城镇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实现了城乡挂钩,城乡之间低保标准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