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

文/李敏辉

《少年犯》,一部在改革开放初期感动全中国的影片,反映了上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挽救,一曲主题歌《心声》曾让观众们集体潸然泪下。

20多年过去了,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1991出台,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犯罪,又成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少年犯”现在是怎么样的一个状况?他们还好吗?带着这个话题,我们采访了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刑庭,一个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法庭。

当前未成年犯罪的形势

“对于孩子的监护,我有一种危机感。”宝鸡金台法院刑庭主要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白明瑛,一位有着9岁男孩的母亲,这样对记者说。

白明瑛是宝鸡人,宝鸡这片土地,是中国传统法制的重要渊源之一,传统戏剧“凤鸣岐山”所描述的的周塬,就是3000年前周王朝崛起的地方,史载周公旦制礼定乐,首开“礼法合一”之风,其重视血缘宗法、父父子子、倡导人与人和合的礼法精神,后被孔孟儒学所继承,赋予中国传统法制以深厚的伦理基础。直到现代,我们还能感受到这一历史的遗存。

白明瑛上学时,正值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她的感受中,当时的未成年人犯罪还没有现在这样激烈,当时主要是校园抢劫,高年级的学生欺负低年级的学生,勒索不到钱时,顶多也就是推搡几下而已。可现在有的孩子就会去踹门,去搜钱,把别的孩子拉到一个地方拘禁,殴打,让其家人拿钱来赎。

“虽然亲情伦理仍是中国法制的重要精神,但与周礼的贵族本位相比,社会主义的法制是人民本位,这是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特点。”白明瑛认为。

“但不容忽视的是,与(上世纪)八十年代比,现在(未成年犯罪)手段更恶劣了,形势更多样化了。”在金台刑庭经办的案件中,少年抢劫数额最多的,是累计抢劫四五千元,而未成年人犯罪最严重的处罚,是一审被判刑13年,现被告正上诉,尚未有二审结果。

白明瑛说,这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高,她于2003年来到金台法院刑庭工作,第二年他们庭经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涉及41人,其中抢劫占8件。他们庭这一年在审判中减缓刑18人,占涉案人数的三分之一。

而2005年,金台刑庭经办的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到40件,涉及100多个孩子,其中82人涉及抢劫,而且以团伙犯罪居多,有组织的多达15人以上,这一年,让白明瑛明显地感觉到未成年人犯罪率“上来了”,一些人惊讶“社会怎么都这样了!?”,这是让白明瑛她们感到茫然的一年。

到了2006年,金台区法院刑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的自由裁量权,使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有所下降,他们以医生之责、父母之心、师生之情,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但白明瑛指出,并不是“少年犯”案件减少了,而是法律和政策给了许多有劣迹的孩子以重新做人的机会,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仍是一个不容放松的工作。

她说,因为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出发点是挽救、保护,尽量不给孩子们留下人生残缺的烙印,而许多失足的孩子也只是一时之间、一念之间的冒失,本性并不是很坏,他们只是很蒙昧。

“新少年犯”的时代特点

白明瑛用自己举了一个例子,她说像她9岁的男孩,特别让做母亲的操心,管得太严了,孩子长大了胆小,难以承担责任;管得太宽了,孩子又胆子太大,好闹事,让人左右为难。

失足少年的家庭往往不完整,譬如父母离异、父母不和,使孩子从小缺少温暖,这一点和过去没有差别。但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还多了一些时代的特点:“这个年代的孩子,世界观未成型,逆反心理强,与父母沟通少”,而他们要找乐趣,喜欢“精彩”的生活,喜欢离家在外,喜欢挑战冒险,而网络的出现和普及,给孩子们的聚集和闹事,提供了一个便利条件,“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十之八九都与网络有关”。

孩子对于孩子之间的传统游戏不感兴趣,而是沉溺于电视、网络和电脑游戏,网吧成了孩子们的聚集点。这些孩子在网上虚拟世界吵了架,就在网上呼朋唤友,到网下现实中打架群殴。有的孩子白天睡觉,晚上上网,有的则是全天上网,老师和家长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四处寻找无果,当有孩子消息时,孩子已经被警察“请”进了看守所。

有一个15岁的男孩,不愿上学,向父母要了300元,说要去找份工作,300元在当地是普通工薪阶层月薪的三分之一强。正当父母感到高兴,以为这孩子懂事了,却没想到这孩子没去找工作,将这300元胡乱花,钱快用完时,就去买了一把菜刀抢劫出租车司机。他只想抢劫到钱就又有钱花了,就没想过抢劫的后果,没想过其影响到底有多少。

白明瑛曾经问过一些失足少年,有什么理想,长大后做什么,发现这些孩子都很茫然,居然从来都没有想过今后要干什么,不考虑将来是他们的共同特点。

“时代在变,这个年代的价值观不同了,以前对错明确,黑白分明,而现在价值多元化,是非界线不象过去那样清晰,譬如人们觉得一个人能力的体现就是赚钱,正直善良可赚不到钱就让社会觉得这个人不行,孩子们生活在这种氛围中,年纪又小,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耳濡目染,容易受影响”。

这个时代的“少年犯”对生活、对将来没有自己的想法,没有一个是非标准,他们的行为有时很荒诞,有时很恶作剧,这让法官们又恨又爱又笑不出来。
        

对未成年犯罪的关爱体贴

早在1989年,金台法院就审时度势,专门设立了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探索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改造工作。而随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为少年刑事审判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十几年来,院领导班子成员换了几荏,但情系失足少年,重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传统一脉相传。金台法院刑庭于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分别被评为市、省、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几年来经过复核审验,仍为市、省、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合格单位。

在少年犯张某强奸一案中,庭审中张对其犯罪事实交待尚好,但追其犯罪根源时,却吱吱唔唔。在庭后的座谈会上,经过监护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耐心启发诱导,张某伤心落泪,说出自己因偷看不健康书籍、录相及过早阅读《新婚必读》,产生好奇心理而犯了罪。病根找到了,其亲属也恍然大悟。这样处理缩短了法官和少年犯的距离,也有益于教育少年犯认罪服法,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

而白明瑛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盗窃案时,从卷中材料看王某平日表现较好,是农家孩子,生活较贫困,父母用积攒的钱让其在工业学校学习。就在即将毕业的实习阶段,一念之差顺手偷拿了库房货架上的现金2200元,后经教育退出了赃款,事后学校将其除名。白明瑛感觉对其一念之差犯了罪,且数额不是太大,还是应该教育、挽救,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不利其成长,便把自己准备找学校领导谈联手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想法告诉了庭长,庭长不仅支持白明瑛,并且与她一道前往工业学校找校方领导协调,共同帮助、挽救王某,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学校终于被他们所感动。

白明瑛很有感触地说,“在以法治国的同时,我们还是需要以德治国,这一点,周礼、儒学是一个可以借鉴的传统资源,教育很重要,不要让我们民族的传统品德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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