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工资何时不再“秘密”
文/冯建华
具体到一个人,工资收入是其私事,不愿为外人道是正常的,但行业工资收入一旦成了讳莫如深的“秘密”,则是不正常的。近段时间来,媒体上披露的一系列“工资事件”,就是对这种现象的最好注解。
在这些事件中,最让人“受刺激”的是:南方地区某高速公路收费站,一个普通收费员的月工资达到8000元;浙江某地级烟草公司在编普通员工,年收入可达18万元;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一天只需抄4次电表就可领取10万年薪,几乎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最让人“费解”的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前央视《实话实说》节目主持人阿忆(真名周忆军)在博客中公布了自己4786元的月工资清单,并将每月支出一一列出,称“如果不想办法增加收入自救,凭那点工资不能活下去”。
最让人“寒心”的是:在城镇居民收入大幅上涨的时期,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均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平均到每年,只有5元多一点。可是,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工资是下降的,还不如10年前。
看到这样的新闻,一个强烈的感觉是,仿佛又回到了“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当教授的不如卖红薯的”时代。后者出现在市场经济萌动时期,那些“卖茶叶蛋的”先富起来靠的是商业眼光和胆识,而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后,那些诸如公路收费员、电力抄表工等,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为了“显贵”。这些人靠的是什么呢?套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也即入对行)。这实在让那些早已走出“象牙塔”的大学教授不服气,更让那些靠血汗挣钱的农民工彻骨心寒。
行业工资收入,本该是经济生活中的公共信息。可在实际生活中,这类职场人士关心的核心信息,往往只有通过 “内部人士”才能窥探一二。因此,时下网络上盛行的“晒工资”(行业人士自曝工资收入)现象,可以看作是人们对于这种不正常氛围的反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人们长期对工资“守口如瓶”导致的“心理压抑”的一次解放运动。
行业工资收入之所以成为媒体频频炒作的“新闻”,是因为它们使得一些行业内见不得人或羞于见人的“秘密”大白于天下。因而,那些始作俑者,往往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例如,对于公布工资清单的动机,阿忆反复强调并不是哭穷,而只是为了说出“老师们不敢说的话”,因为他“不愁退路和饭碗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其真实背景如何,阿忆的话至少道出了一定的社会现实。
劳动力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一个关键性指标。10月30日正式通车的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在浙江湖州市计划招收147名收费员,要求不高,高中毕业即可报名,可结果,有700多名大学生报名,平均5名大学生竞争一个职位。毫无疑问,这些大学生看重的并不是发展前途,而是冲着
“月工资达到8000元”的“钱途”。我们不必嘲讽更不能指责这些大学生“目光短浅”或“急功近利”,最多只能称之为“人才浪费”,而其中的“无形成本”却只能由国家来承担。
一些行业长期“秘密”取得不合理的高工资或者低工资,损害的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秩序,而且影响到了社会公平。不同的是,前者是一种公开的秘密,无奈特殊利益集团“根”太深,其利难撼;后者是一种被人为制造的秘密,可怜这些弱势群体“位卑言轻”,只能选择用脚投票,“民工荒”也就随即在全国频频告急。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主要原则。10月8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讨论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核心议题时强调,应在收入分配上更加体现公平性。可见,政府高层对严峻的社会现实有着清醒的认识。
此前,广东省下文规定,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山东省则规定,垄断行业工资涨幅不得超11%
应该说,从政府目前的认识和采取的措施来看,都是应该值得肯定的。但是,要有效规制行业间收入水平过大的不合理差距,一个首要的前提,是让行业工资收入尽可能最大程度公开化,不能再成为“秘密”。否则,任何的努力,都有可能被神通广大的“秘密”软化,甚至消弭地无影无踪。
现在一些政府部门或研究机构通过内部调查,也公布过一些行业的工资收入,但是,很难做到定期化,也很难保证信息准确、全面。因此,为了使行业工资收入的公开更加规范,一定要保证公布核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前面的道路可能比较艰难,引发的争议可能也很大,可是,为了经济协调、有序、平稳的发展,制度化公开行业工资收入,终究还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