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 路有多长
文/本刊记者 张学英
瘫痪在床16年的丈夫死后,许云英开始了新生活。她可以轻松地走出家门,与大院里的其他老年人一起锻炼、聊天,到了晚上,她有整段的时间看喜欢的电视连续剧。她还重拾起多年前的爱好——种花。然而,几年后,她开始感到孤独,照顾老伴时苦痛的记忆已为旧日的温情所取代。虽如此,她并不想再结婚。有类似想法的老年人不只许云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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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携手,互爱互助。 |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显现出老龄化趋势,老年婚姻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关注。当时由天津市发起,中国22个省市都在各自的地方法规中加入了保障老年人婚姻的条款;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也将不得干涉老年婚姻自由等写入法律条文中。一些老年团体、社区为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鼓励他们参加社交,创办老年大学、老年合唱团、老年舞蹈队、老年健身俱乐部等等。各地区也先后有了专门的老年婚姻介绍所。青年人也开始从人性化角度思考父母的婚姻,他们意识到父母也有追求幸福婚姻的权利。媒体更是成为老年婚恋的积极倡导者。在社会鼓励下,老年再婚率有所上升,据天津老年问题专家郝麦收所做的调查显示,90年代中初期老年人再婚率为7%,近两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
尽管受到鼓励,再婚的人数仍与丧偶的人数相距甚远。中国人民大学人口所副所长杜鹏在北京地区的最新统计数字表明,有50%的老年人认为再婚的阻力来自传统观念的束缚,48%的中青年人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在传统观念之外,再婚老年人寻求幸福征途中的障碍,还有子女的反对、财产分割等许多实际问题,近几年这几项因素的影响呈上升趋势。
失败的再婚者
想结婚不容易,想过上幸福的婚姻生活更不容易。郝教授说:“前些年,老人再婚者的离婚率是百分之八九十,近两年有所下降,但在北京、天津这两个老年人口比重相对大的城市中仍然维持在70%。”
2001年4月28日,修订过的《婚姻法》的颁布,给72岁的王民新带来了一线希望。他在那间阴暗潮湿的平房里,激动地对他的新婚妻子说:“这回好了,让法律制裁他们,我们一起回家。”武汉的王民新为了再婚被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儿子赶出了家门,不得不租房而居。他很快将独生子送上了法庭,法院也顺利地以“干涉婚姻自由”的罪名进行了宣判,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两年的幸福生活,反而加重了老王对独子和孙子的思念,甚至超过曾经的怨恨。通过中间人,儿子带话说,只要离婚,还可以在一起过。老王进退两难,“我的身体已大不如从前,生活也不富裕,将来一旦有个病啊、灾的,还得靠儿子。”老王说与儿子在一起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现在的幸福,将来有可能成为夫妻俩彼此的负担。
与王民新不同,四川61岁的李老头是将新婚三年的老伴曾老太告上了法庭。其实他并不想通过这种手段解决,但拗不过儿女的劝说。事情是这样的,李老头与曾老太结婚的时候,俩人各有一间房,婚后,二人住曾老太的房子。由于曾某的外孙女要去日本留学,急等钱用,巧的是李又被单位派去广东出差,于是曾老太自作主张将李某的房子卖掉变现。这下可激怒了李的儿女们,他们多次与曾发生激烈争吵,而且迅速通知还在外地的李,强烈要求老爹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李老头对于曾老太做这么大的事也不跟他商量一下很是伤心,而有过还钱想法的曾老太觉得李老头太不通情理,居然与儿女们合伙欺负她,一气之下,钱也不还了,提出了离婚,并将李赶出了自己的房子。原本和睦的家庭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经济纠纷中解体了。
在天津,一对在婚姻介绍所认识的老年人,热恋一个月后迅速地结了婚,然而不到三个月又黯然地离了婚。据介绍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离婚主要是因为性格不和。老太太已去世的前夫对她言听计从,家中大小事一概由她说了算;而现在的老头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大男子主义的性格,对老婆既不疼爱也不关心,还经常自己出去玩,把老伴一人扔在家里。俩人的吵架在三个月中不断升级,最初的幸福荡然无存。
现实和期望的差距
清华大学老年研究中心的裴晓梅说,老年婚姻问题不仅仅是婚前婚后的障碍有多少,也不仅仅是多少人想结婚、多少人离婚,还涉及现实和期望的差距。
她说:“显然有很多老年人获得追求婚姻的权利时,没有想到他们在婚姻中应尽的义务。譬如,一个60岁老太太想为自己找一个身体好、有经济实力、有住房的老伴,但她没考虑到自己条件是否符合别人要求,当然她会发现无异于大海捞针。”
一家婚介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月固定收入在1500元以上,有独立住房,身体不错的老年男士受欢迎程度最高,而他们也变得越来越挑剔。
再婚期望的差距不仅仅局限于选择伴侣的标准。婚后的情感、婚后生活条件、与再婚双方子女的关系都是差强人意。
事实上,过去几年中国快速的经济社会变革使很多老年人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与不安全。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对全国范围老年人的抽样调查显示,城市里有47.6%的老年人认为自己是家庭的负担,而农村则高达66%。独居老人担心生病无人照料的比例在城市为50.4%,在农村为48.3%。分析人员认为正是由于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贫困问题、医疗保障水平不高、社会服务不能满足需求以及精神生活的不丰富等制度问题,困扰着老年人对于幸福生活的期望和追求。
另一方面,知识、能力以及财富的多少构成了新的社会价值观,曾经被视为财富的年龄与经验不再令老年人感到自豪。在社会上地位如此,在日益小型化的家庭结构也使得老年人的话语权旁落。
在梦想能实现各种期望的老年人看来,婚姻有着许多实际的好处,这不免给婚姻增添了许多功利的色彩,也有了更多的不稳定因素。
由郝教授创办的“麦收婚介所”, 因为它的婚前契约制,在天津小有名气。致力于老年问题研究20多年的郝教授,希望能找到一个避免婚姻中投机与功利的办法。在了解了国外相关的法律之后,他发现中国的《婚姻法》有一些漏洞。20世纪90年代初,他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流行的“三不变原则”,即财产权、继承权、亲子关系不变原则。分别针对了婚姻中越来越多的图谋他人财产、继承权归属、赡养权不明确的问题。
为了增强“三不变原则”在婚姻中的约束力,他还制定了一份婚前契约书,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并进行公证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契约包括财产、医疗、子女等八大项,每一项还分若干小项,如财产一项就包括婚前房产、企业资产、婚后生活费和共同资产、医疗费等等,每一小项之后还有更小的分支,内容几乎涉及到婚姻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经济问题。后来他又新增了一些关于古董公证的条款。这位社会学者说这些原则是在不断的失败中逐步完善起来的。郝教授坚持自己找到的是一条最为正确的道路,而他的契约也的确显示出成效,截至目前,经过公证后300对结婚者,离婚率仅为5%。
当然,他也遇到了一些困扰,大多数人不愿意签那份契约,或者仿着他的契约另外做一份简单的协议,既不公证,也不签字。郝教授认为是因为老年人大多不愿意为一张纸花费他们半月的工资。有人开玩笑地形容契约像卖身契。一位研究婚姻的学者说,中国人还保留着传统的婚恋观,结婚意味着两个个体不再存在,只有一个共体,共同奋斗、共同分享。契约制则带有西方文化社会的特色,它可能解决了婚姻中掺杂的经济利益冲突,却未必能解决婚姻中其他问题。的确,让郝教授头疼的是,即便有人签了契约,却并不遵守:或是不交纳公共部分的生活费用,或是强行占用对方财产。这类事件最终都以离婚收场,它占据了麦收婚介所离婚率最高位。
受这个现象的启发,郝教授把对于婚姻中的经济因素的关注转移到对婚姻观念的研究。每当有新会员加入,他会对申请人做一番严格的调查,包括核对证件;问80个问题,其中有对于上一段婚姻情况的询问,有对征婚者婚姻设想以及对象的标准的调查等,他称之为感情资源调查;之后,工作人员会根据会面的情况,为征婚者进行打分,诸如相貌漂亮会加分、有车或有房也同样会有加分,称之为婚姻资源调查。郝教授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长处,我们称之为资源,也可以说是资本。有时候,婚姻是一种资源的交换。”他认为这一方法可以科学而简便地为将来的介绍工作做准备。
郝教授与婚介所的另两位工作人员还身兼心理咨询员的任务,及时调解恋爱中双方的矛盾,调整脱离现实的婚姻预期,帮助老人们适应新生活的开始。每月会员联谊会上,郝教授还会针对婚姻中一些新问题,讲一些对策和方法。如怎样向老伴传达爱意、怎样才能获得幸福的婚姻等等,他称之为“爱商”。经“麦收婚介所”介绍结婚的人,就像免费享受终身保养一样,哪怕出现一点小问题,工作人员都会不辞辛劳地跑去劝导一番。
同居与代际婚姻成为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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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呈现出老龄化趋势,老年婚姻越来越为人们关注。 |
同居一词现在更多地与老年人联系在一起。正如同20世纪80年代中国青年人出现同居现象时,所经历的斥责、反对与赞同、默认的过程一样,老年人同居已到了第二阶段,郝教授说他非常赞成同居。
所谓老年人同居,指的是双方已满五十周岁以上,无配偶的老人,不以生育为目的,为共度晚年,摆脱孤独寂寞,在生活上相互照顾而同居。同居人之间没有相互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由各自的子女尽义务,老人各自的财产归各自的后代继承,百年后与原配安葬,老人有遗嘱,财产按老人遗嘱办理。
有人说,同居体现了一种对于感情的追求,而结婚更像是一种利益关系。同居关系实质上可以看成是一种较长期的异性朋友关系,缺点是没有夫妻关系稳定,优点是尊重双方自由,好合好散。同居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上确定的同居制度,凭双方达成的同居协议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如果要解除,实行无错原则,一方要求就可解除。
一对山东淄博的再婚老夫妇,为了居有定所不得不离婚。老妇的前夫死后留下一间房,但产权是前夫单位的。老妇再婚后,前夫单位认为,老妇即嫁就应住到后夫的房中,并决定收回房子,但后夫住房已为儿子所有,不得已二人离婚,实行起同居,等待着将先夫住房的产权买下后,再举行一次婚礼。郝教授说,据我了解,正是还存在这种落后于时代的制度,阻碍了正常的婚姻。他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呼吁,在目前一些制度无法完善的时候,《婚姻法》应该承认老年这种选择,可是他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老年人再婚,确有一定难度。一是老年人在几十年生活中形成的生活习惯,已经很难改变了,想再找一个性格、兴趣完全一致的人很难。二是又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诸如房子问题、子女问题、经济问题等,致使相互满意的两个老人,不能携手并肩生活在一起而分手,成为人间遗憾(这种事不少)。老年人再婚时,双方家中大都有子女或孙辈需要照顾,老人不忍心一下子丢下不管;也有的子女因需要老年人帮助照顾小孩而反对老人再婚。并且,由于大多数工薪阶层的老年人,都是与儿女住在一起,住房较为拥挤。儿女参加工作时间不长,薪水不高,还不具备自己买房的能力,做父母的又不忍心因自己再婚而将子女赶走;子女也担心老人再婚后房屋遗产权问题而反对。一些老年人也担心与对方子女住在一起不方便,或处不好关系,所以不愿与对方子女住在一起。为解决这一难题,现在城里某些老年人,在处理再婚问题时,已经抛弃了旧的家庭模式。”他们一旦找到相互满意的人,如果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双方都有子女需要照顾而脱离不开,就采取“摩梭人”那种“走婚式”办法,每周一方到另一方家里住几个晚上,白天再回家照顾自己的孩子;或者白天孩子上班去了,两个老人再相聚,不影响孩子的日常生活。星期天不用照顾孩子时,两老人再携手去逛公园。若一方病了,另一方就去关怀照顾,不再需要其子女歇班在家侍候。这就使前述两个矛盾得以解决。
郝教授说,全国的大城市丧偶老人中有50%的人处于同居状态。
代际婚姻也是近年来老年婚姻中出现的新热点。刘老师多年从事老年婚姻介绍的工作,以她的经验,以前男方总爱找个能照顾自己的人,而现在她所接触的老年人特别是男性中,大部分都希望能找个年轻的伴侣,希望对方漂亮,体贴,身段好。其中年龄相差最大的一对将近40岁,这已是两代人之间的婚姻,但只要“代际婚姻”的当事者双方同意,他们也同样愿意牵线。
专门从事性学研究的专家史成礼告诉记者,“代际婚姻”的背后,有性的原因。以往人们难以启齿的夫妻“性生活”,如今已成为衡量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传统中医养生学认为,人的七情六欲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如果能保持平和的心境则能增强抵抗力并能长寿,因而老年人的性生活应当是尽量节制,以保持精气的旺盛。而现代医学则强调,愉悦的夫妻生活能使人体分泌出有益健康的物质,从而将身体的机能调节到最佳状态,具有增强身体免疫力的作用。现代的医学专家们鼓励羞于谈性的老年人追求性生活的幸福,他们说60岁以上的男子有性欲者达90.4%,其中54.7% 有强烈的性要求。
但男女生理结构不同,老年男子在70岁时还有性要求甚至还较为活跃,而同龄的老年女性因卵巢功能退化等原因,几乎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代际婚姻”却能弥补这一不足。
郝麦收说,老年人对婚姻的要求很多,无论是性,还是精神,都是正当的。面对这样的需求,老人也要学会供给,时常给婚姻增加爱情的青春激素,不要让婚姻显得老态龙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