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问题
一、伊拉克问题的由来
伊拉克问题是指因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一)海湾危机和海湾战争
1990年8月2日,10万伊拉克部队越过科威特边界,迅速占领科全境,从而引发海湾危机。海湾危机是伊科争端激化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是:1、关于石油政策。伊拉克指控科威特伙同阿联酋超产石油,导致油价下跌,使伊拉克蒙受140亿美元的损失。2、领土纠纷。伊科之间120公里长的陆地边界有一段盛产石油的沙漠地区尚未划界。伊拉克指控科威特在属于伊拉克的鲁迈拉油田南部盗采价值24亿美元的石油。科威特认为该油田南部延伸到科境内,属科领土。3、债务问题。两伊战争期间,伊拉克欠科威特、阿联酋及其他海湾国家300亿美元债务。伊拉克提出与伊朗作战保卫了阿拉伯民族,要求正式免除欠科威特的约150亿美元的债务。科、阿等国认为难以接受。
国际社会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反应强烈,纷纷谴责伊侵吞科,要求伊立即撤军。
1990年11月2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678号决议,规定1991年1月15日为伊拉克从科威特撤军的最后期限,否则国际社会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1991年1月17日凌晨,多国部队发动“沙漠风暴”行动。2月27日,伊拉克宣布无条件接受安理会关于海湾危机的12项决议。海湾战争遂宣告结束。
(二)海湾战争遗留问题
1990年8月,海湾危机爆发后,安理会通过661号决议,决定对伊进行强制性经济制裁和武器禁运。1991年4月,安理会又通过海湾战争正式停火的687号决议,要求正式划定科、伊边界,并就战争赔偿、武器销毁和对伊武器生产进行长期监督等问题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安理会每60天审议一次对伊制裁情况,视伊执行决议条款情况决定是否放松对伊制裁。
1、对伊武器核查问题
根据安理会687号决议规定,联合国成立了旨在销毁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特别委员会(简称特委会),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一道于1991年起分别对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进行长达8年的核查、销毁工作。在核查过程中,双方龃龉不断,多次引发武器核查危机,最终导致了1998年12月美、英对伊发动的"沙漠之狐"军事行动。伊随即宣布中止与特委会的合作,伊问题陷入僵局。安理会经过近1年的反复磋商,于1999年12月17日通过了1284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监督、核查及视察委员会(简称监核会)取代特委会;规定如伊在120天内予以合作,安理会打算中止对伊进出口的限制,每期120天,取消伊石油出口上下限,简化审批合同程序;但在如何启动中止对伊制裁方面则无明确规定。2000年1月26日,安理会任命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布利克斯为监核会主席。
2、“石油换食品”计划。
为缓解伊日益恶化的人道主义灾难,安理会于1995年4月通过986号决议,允伊在联合国监督下每6个月出口价值20亿美元的石油。协议于1996年12月正式启动。1998年2月安理会通过1153号决议,将伊石油出口份额扩大到每半年出口52亿美元。1999年12月17日,安理会通过1284号决议,决定取消伊石油出口上限。。
3、伊、科边界问题
科伊边界争端是历史遗留问题。海湾战后,联合国根据安理会687号决议成立了科伊划界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1963年科、伊两国政府协议,重新划定了科、伊边界。1992年8月和1993年5月,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关于确认划界委员会工作的733号和833号决议,最终界定了科、伊两国陆地和海上边界。1994年11月,伊拉克宣布承认联合国划定的伊科边界。
4、归还科财产和释放科被俘、失踪人员问题
安理会686号决议要求伊归还从科抢夺的财产;要求伊拉克在国际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主持下,立即释放在伊扣押的科威特人及第三国公民,归还死者遗骸;提供在伊扣押人员的名单,并为红十字会寻找下落不明的人提供便利。目前,科指责伊仍扣押600多名科战俘和失踪人员,尚未全部归还在海湾战争中掠夺的科财产。
5、战争赔偿问题
1991年4月,安理会通过第687号决议,并成立联合国赔偿委员会,负责受理因伊拉克非法入侵和占领科威特而使外国政府、国民和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伤害的索赔事宜。赔款从伊“石油换食品”项下赔偿基金中支付。
6、美等国在伊设立“安全区”、“禁飞区”问题
美、英、法于1991年4月以阻止伊镇压国内少数民族为由,将伊北部三省(北纬36度线以北)划为“安全区”,要求伊军队和行政机构撤出。实际上安理会决议并无此类规定和要求。伊南部“禁飞区”亦由美国于1992年8月以保护伊什叶派穆斯林的名义设立。1996年9月初,美对伊拉克军队进入北部库尔德“安全区”打击亲伊朗的库尔德反政府武装采取报复性打击行动,并宣布将“禁飞区”从北纬32度扩大到33度。1997年3月,法国宣布退出美、英、法三国在伊北部的侦察飞行行动。1998年12月,美、英对伊实施“沙漠之狐”军事行动后,伊重申不承认美、英在伊境内非法设置的南、北“禁飞区”,并炮击和拦截在“禁飞区”巡逻的美、英飞机,美、英则不时对伊“禁飞区”以内甚至以外目标进行轰炸。
二、中国在伊拉克问题上的立场
海湾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反对伊拉克侵略并吞并科威特,要求伊立即无条件从科威特撤军,主张通过和平方式政治解决两国争端,反对诉诸武力。基于这一立场,中国对联合国安理会关于要求伊无条件从科威特撤军、恢复科威特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及合法政府以及对伊制裁等项决议投了赞成票。对授权“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的安理会第678号决议,中国基于力主和平解决的一贯立场,投了弃权票。
在伊拉克问题上中国始终主张联合国安理会有关伊拉克问题的决议应得到全面、切实的执行;伊作为主权国家,其主权和领土完整应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应公正、客观地评价伊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情况,逐步缓解直至解除对伊制裁。中国反对对伊使用武力,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伊问题。关于“禁飞区”问题,中国认为美、英等国在伊境内设立“安全区”、“禁飞区”的做法不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准则,是对伊主权的无视和践踏。中国对此予以谴责。
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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