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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廉租住房制度是现行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最核心内容

文/刘琼 图/董宁

“廉租住房制度应该说是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体系当中最核心的组成内容。”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 3月17 日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说。

齐骥介绍说,早在上个世纪末期,在中国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之初,国务院就提出了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以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过去将近10年当中,廉租住房建设的进展不是很快。去年9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件,对促进各地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在这95万户中,2007年当年,就有68万户是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困难的低保家庭。也就是说,从1998年到2006年这么长的时间当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所解决的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远不如我们2007年一年解决的数量。

“解决廉租住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齐骥说,“2007年是我们国家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步伐迈得最大的一年。”据了解,从1998年算起,到2007年的年底,地方政府累计投入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165亿,其中在2007年一年当中投入的资金是94亿,2007年一年占了1998年到2006年总和的1.3倍。同时,按照24号文件的要求,中央财政首次向中部、西部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地区支付了51亿资金,专门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

齐骥坦言,各地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我们有些地方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底数还不是很清晰。第二,在现有的房源当中,这种小户型适合于作为廉租住房用途的房源不是很多。

“因此,我们提出在2007年年底,社区城市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提出申请的要做到应保尽保。从反映上来的情况看,还有相当数量符合条件的家庭拿到了廉租住房的补贴资金,但是很难在市场上租到适合于他们消费能力的房子。为此,我们在今年的工作当中做了部署,首先一点就是要增加廉租住房的建设。”

齐骥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地提出,在今年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不能少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这是从土地上为增加廉租住房房源提供的一个保障。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央要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提高到68亿,同时要求各个地方也要增加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齐骥认为,“这样,就使得我们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房源,使得这个制度本身能够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实实在在地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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